孕期患水痘不一定会导致胎儿畸形。胎儿畸形风险主要与水痘感染孕周、母体免疫状态及病情严重程度有关,孕早期感染风险较高,孕20周后风险显著降低。
孕12周前感染水痘可能导致胎儿肢体畸形、小头畸形等先天性水痘综合征,发生概率较低;孕20周后感染通常仅引起皮肤瘢痕或无症状。
既往接种疫苗或感染过水痘的孕妇具有抗体保护,病毒通过胎盘传播概率降低;未免疫者需在暴露后24小时内注射水痘-带状疱疹免疫球蛋白。
出现发热或皮损扩散需及时使用阿昔洛韦静脉注射,妊娠期禁用布洛芬等非甾体抗炎药,可遵医嘱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控制症状。
孕早期感染需通过超声排查胎儿结构异常,孕中晚期可通过羊水穿刺检测病毒DNA,分娩前5天至产后2天发病者新生儿需注射免疫球蛋白。
孕妇应避免接触水痘患者,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就医,孕期接种水痘疫苗需间隔3个月再妊娠,确诊感染后需由产科与感染科联合评估胎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