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游离甲状腺素水平降低、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阳性以及临床症状评估。
妊娠早期促甲状腺激素超过4.0mIU/L,中晚期超过4.5mIU/L需警惕,需结合妊娠特异性参考范围判断。
游离甲状腺素水平低于妊娠期参考值下限,与TSH升高共同构成原发性甲减的实验室证据。
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检测有助于明确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的病因,阳性结果支持甲减诊断。
包括乏力、畏寒、便秘等非特异性症状,结合体重异常增加、胎动减少等妊娠期特征性表现。
确诊后需立即开始左甲状腺素替代治疗,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同时加强产前检查评估胎儿发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