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好的中药可通过冷藏保存、分装密封、避光防潮、及时服用等方式延长保质期。保存不当可能导致药效降低或变质。
药液冷却后装入密封容器,放置冰箱4℃冷藏,可保存2-3天。含动物类药材或糖分高的药液建议24小时内服用。
按单次服用量分装至玻璃或陶瓷容器,减少开启次数。真空密封可延长至5天,但需煮沸后服用。
保存容器需避光且干燥,避免使用金属或塑料材质。药液出现絮状物、酸臭味应立即丢弃。
代煎药液常温下不超过12小时,解冻后的冷冻药液不可二次冷冻。夏季高温环境建议当日服用完毕。
服用前需隔水加热至沸腾,久存药液可能发生沉淀属正常现象,但变色或变味需停止使用。建议遵医嘱确定具体保存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