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补充DHA建议从孕中期开始,即妊娠13周至27周。DHA补充时机主要与胎儿脑发育关键期、孕妇饮食结构、个体差异、医生建议等因素相关。
胎儿大脑快速发育始于孕中期,此时补充DHA有助于神经元形成。可通过每周食用2-3次深海鱼或藻油补充,无须额外用药。
日常膳食缺乏鱼类、坚果的孕妇需提前补充。建议优先通过三文鱼、亚麻籽等食物获取,必要时遵医嘱服用藻油DHA制剂。
多胎妊娠或既往早产史的孕妇可能需要孕早期开始补充。需结合血清检测结果,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补充剂量。
存在妊娠糖尿病等并发症时,需根据营养科建议选择补充时机。可选用不含添加糖的DHA软胶囊,同时监测血脂变化。
建议孕20周前完成营养评估,选择正规渠道的DHA补充剂,避免与抗凝药物同服,定期复查Omega-3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