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器疱疹可能传染给胎儿,但概率较低。孕妇若在妊娠期首次感染疱疹病毒或复发活动性感染,可能通过胎盘、产道或产后密切接触传播给胎儿。
妊娠早期初次感染疱疹病毒可能导致流产或胎儿畸形。若发生在妊娠晚期,病毒经胎盘传播的风险虽低,但可能引发胎儿肝脾肿大、颅内钙化等全身性感染症状。分娩时若生殖道存在活动性疱疹病变,病毒直接经产道传播给新生儿的概率较高,可导致新生儿疱疹,表现为皮肤水疱、脑炎或败血症。
既往感染疱疹病毒但无活动性皮损的孕妇,胎儿感染概率极低。体内已有的抗体可通过胎盘保护胎儿,且无症状排毒期的病毒载量通常不足以导致感染。剖宫产能降低经产道传播风险,但无法完全避免产后护理期间的接触传播。
建议孕期定期进行疱疹病毒抗体检测,妊娠36周起可通过PCR检测生殖道分泌物评估排毒状态。出现皮损后需立即就医,医生可能根据情况给予阿昔洛韦片、泛昔洛韦胶囊等抗病毒治疗。分娩方式需综合评估皮损部位、感染时间及病毒载量决定,新生儿出生后需隔离观察并检测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