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可通过超声检查、胎心监护、孕妇自觉胎动消失、子宫停止增长、血液激素检测等方式综合判断。
超声检查是诊断死胎最直接的方式,超声检查可观察到胎儿心脏有没有跳动、胎动有没有消失、胎盘有没有剥离等异常表现。若孕中期之后超声显示胎儿心脏停搏、颅骨重叠、脊柱弯曲成角等特征,需高度怀疑死胎。建议孕妇按时进行产前超声检查,尤其有高危妊娠因素者需增加检查频率。
常规胎心监护仪可通过多普勒原理监测胎儿心率变化,正常胎心率为110-160次/分且存在变异。若连续监测20-40分钟未检出胎心搏动,或检测到胎心率持续低于80次/分且无变异,可能提示胎儿宫内窘迫或死亡。但需注意肥胖孕妇、胎盘位置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监测准确性。
孕妇自觉胎动减少或消失是死胎的常见主观征兆,孕28周后正常胎动为2小时不少于10次。若12小时内胎动少于20次或较基础值减少一半以上,或持续2天未感知胎动,需立即就医排除死胎。但需注意孕妇个体感知差异、胎儿睡眠周期可能导致短暂胎动减少。
随着妊娠进展,子宫底高度应规律上升。若连续2-4周测量宫高无增长或反而缩小,或孕周与子宫大小明显不符,可能提示胎儿停止发育。但需排除孕妇记错末次月经、羊水过少、胎儿生长受限等因素干扰。
妊娠相关激素如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雌三醇、胎盘催乳素等水平异常下降可辅助判断死胎。例如孕12周后Hcg水平应持续上升,若突然下降超过50%可能预示胚胎停育。但激素检测需结合其他检查,单次结果缺乏特异性。
孕妇发现胎动异常或出现阴道流血、腹痛等症状时,应立即就医排查。确诊死胎后需根据孕周选择药物引产或手术清宫,术后需监测感染迹象并休养1-3个月。建议备孕前完善优生检查,妊娠期避免接触有毒物质,控制慢性疾病,定期产检以减少死胎风险。若发生两次及以上死胎需进行遗传学检测及免疫因素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