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后多数可以恢复,恢复情况与血压分级、器官损伤程度、产后监测及干预措施等因素有关。
1、轻度子痫前期
产后6-12周血压多可自行降至正常,建议定期监测血压,保持低盐饮食并适度运动。
2、重度子痫前期
可能遗留慢性高血压,需持续使用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等降压药物,密切监测心肾功能。
3、HELLP综合征
产后肝功能及血小板恢复较慢,需输注血浆、维生素K等支持治疗,警惕凝血功能障碍。
4、子痫发作史
远期心血管疾病风险增加,建议每年进行颈动脉超声和尿微量蛋白筛查,必要时启动阿司匹林预防性治疗。
产后6个月内应每月复查血压及尿蛋白,哺乳期避免使用ACEI类降压药,保持每日钠盐摄入低于5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