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禁用药物主要有四环素类、异维A酸、华法林、米索前列醇等,这些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畸形、流产或发育异常,必须严格避免使用。
四环素类药物如多西环素可能影响胎儿骨骼和牙齿发育,导致永久性黄牙或骨骼生长抑制,妊娠期应禁用所有四环素类抗生素。
口服异维A酸及其衍生物具有高度致畸性,可能导致胎儿颅面部畸形、心脏缺陷等严重出生缺陷,孕前1个月至妊娠全程均须禁用。
华法林等抗凝剂可能通过胎盘屏障引发胎儿出血或骨骼发育异常,妊娠早期使用致畸风险较高,需替换为肝素类抗凝药物。
米索前列醇作为前列腺素制剂可诱发子宫收缩导致流产,妊娠期绝对禁忌使用,包括治疗胃溃疡的适应症也需暂停。
孕妇用药需严格遵循产科医生指导,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妊娠状态,避免使用任何未经验证的药物或保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