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患者,如果没有剖宫产的指征,原则上可以考虑阴道试产。但是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病情可能会加重。考虑放宽剖宫产的指征,要注意自觉症状的变化,监测血压,并继续降压治疗,应将血压控制在小于等于一百六十、一百一十毫米汞柱区间,监测胎心的变化,积极预防
产后出血,产时不要使用任何麦角,新碱类的物质会增加血压。单纯的妊娠期
高血压,轻度紫金前期的孕妇可以待产到足月儿重度的紫金前期患者,如果是小于26周,治疗病情不稳定的,要终止妊娠。妊娠26周到28周的决定当地的治疗能力,看看是否能期待治疗。如果是妊娠28到34周的,如果病情不稳定,经积极治疗,1到2天后病情仍加重的,给予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大于34周的患者,胎儿成熟后考虑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