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1.2属于正常视力范围,通常对应近视度数为0度或轻微远视。视力检查结果与屈光度数并非线性对应关系,实际屈光状态需通过验光确定。
视力表检测结果反映视觉分辨能力,而屈光度数体现眼球屈光系统状态,两者需结合验光检查综合判断。
1.0-1.5视力均为正常范围,1.2视力表明中央凹视敏度良好,可能存在50度以内生理性远视。
单纯视力检测无法反映散光、调节功能等问题,医学验光可准确测量球镜、柱镜及轴向等参数。
需结合眼轴长度、角膜曲率等生物测量数据,排除视疲劳或早期老花引起的暂时性视力波动。
建议定期进行眼科检查,保持良好的用眼习惯,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造成视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