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患者能否怀孕需根据病情分期和治疗方式综合评估,早期患者治疗后可能保留生育功能,中晚期患者通常不建议妊娠。
IA1期无淋巴脉管浸润者可行宫颈锥切术,术后可尝试自然受孕;IA2-IB2期患者可选择根治性宫颈切除术,保留子宫体实现生育可能。
IIB期及以上患者需接受放化疗,治疗会导致永久性生育功能丧失,妊娠可能增加肿瘤复发风险。
保留生育功能者建议完成治疗后随访2-3年,确认无复发迹象后再考虑妊娠,孕期需加强宫颈机能监测。
治疗前可考虑卵子或胚胎冷冻保存,术后子宫环境不佳者可选择代孕等方案,需经伦理委员会审批。
有生育需求的宫颈癌患者应在治疗前与妇科肿瘤医生充分沟通,制定个体化生育保护方案,妊娠后需在产科与肿瘤科共同监护下完成孕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