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一般建议在停经6-8周首次去医院检查,具体时间受月经周期规律性、妊娠症状出现早晚、既往孕产史、基础疾病等因素影响。
月经规律的孕妇通常在停经6周左右通过超声确认孕囊位置,月经不规律者需根据排卵时间调整检查时间。
出现明显早孕反应如恶心呕吐、乳房胀痛时可提前就诊,无症状者建议不超过孕8周检查。
有流产史或宫外孕史的孕妇需在孕5周左右排查异常妊娠,正常妊娠史者可按常规时间检查。
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应在确诊怀孕后立即评估风险,甲状腺疾病患者需尽早检测激素水平。
建议孕早期避免剧烈运动,每日补充叶酸400微克,出现腹痛或阴道流血等症状须及时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