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情况下轻度肺炎患者可以继续哺乳,但需结合病情严重程度、用药类型及医生建议综合判断。哺乳安全性主要与感染病原体类型、母亲身体状况、药物代谢途径、婴儿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
病毒性肺炎若无发热且佩戴口罩可哺乳,细菌性肺炎需暂停哺乳直至抗生素治疗结束。结核分枝杆菌感染需完全停止哺乳。
高热或严重乏力时应暂停哺乳,避免母婴交叉感染。症状轻微且体温正常者可在做好防护下哺乳。
使用阿奇霉素、头孢呋辛等L1级安全药物可哺乳,含氟喹诺酮类或四环素类药物需暂停哺乳。具体用药需遵医嘱。
早产儿或免疫力低下婴儿应暂停哺乳,健康足月儿在母亲症状控制后可恢复哺乳。
哺乳期间建议增加液体摄入,使用吸奶器维持泌乳,痊愈后需对乳汁进行细菌培养检测确认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