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移植术后可以接受斜视手术,但需评估角膜愈合情况、眼表稳定性及视功能状态,手术时机通常建议在移植术后6个月以上。
需通过角膜地形图、内皮细胞计数等检查确认移植片完全愈合,排斥反应概率低,角膜曲率稳定方可考虑手术。
要求泪液分泌正常,无持续性角膜上皮缺损,干眼症需提前干预控制,避免手术操作加重眼表损伤。
需确认最佳矫正视力达手术指征标准,排除弱视影响,通过同视机检查明确斜视度数及双眼视功能受损程度。
优先选择肌肉后退/缩短术等外路手术,避免涉及角膜的操作,术中需使用角膜保护剂,术后加强抗炎治疗。
术后需密切监测角膜透明度与屈光状态变化,遵医嘱使用人工泪液和免疫抑制剂,避免揉眼等机械刺激,定期复查排斥反应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