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癌患者在病情稳定且甲状腺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可以生育,但需在孕前、孕期及产后接受严密监测和规范治疗。
备孕前需通过超声、甲状腺功能检查等评估肿瘤是否复发转移,促甲状腺激素应控制在2.5mIU/L以下。
服用左甲状腺素钠的患者需调整剂量,保持甲状腺功能正常,避免影响胎儿神经系统发育。
妊娠期间每4周复查甲状腺功能,每3个月进行甲状腺超声检查,警惕肿瘤复发或淋巴结转移。
若无产科禁忌症可自然分娩,产后需复查甲状腺功能,哺乳期继续服用左甲状腺素钠对婴儿无影响。
建议计划妊娠前3个月与内分泌科及产科医生共同制定管理方案,妊娠期间避免含碘造影剂检查,保持均衡饮食和规律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