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一个月左右多数情况下可以进行药物流产。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主要影响因素有孕囊大小、孕妇健康状况、药物禁忌症及子宫位置。
超声确认孕囊直径≤25毫米且位于宫腔内是药物流产的基本条件,孕囊过大会导致流产失败概率增高。
孕妇需排除严重贫血、哮喘、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等全身性疾病,避免药物加重原有疾病。
对米非司酮或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凝血功能障碍者需谨慎评估。
子宫过度前屈或后屈可能影响孕囊排出,需结合妇科检查评估是否适合药物流产。
药物流产需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等药物,流产后两周需复查超声确认妊娠组织完全排出,期间出现大出血或发热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