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与甲亢相互影响主要包括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变化加剧甲亢症状、甲亢控制不佳增加流产风险、抗甲状腺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以及产后甲状腺炎诱发甲亢复发。
妊娠期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升高刺激甲状腺,可能加重原有甲亢症状,需密切监测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调整丙硫氧嘧啶或甲巯咪唑剂量。
未控制的甲亢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或胎儿生长受限,与母体甲状腺激素过高影响胎盘功能有关,建议孕前将促甲状腺激素控制在2.5mU/L以下。
抗甲状腺药物可能通过胎盘导致胎儿甲状腺肿或甲减,丙硫氧嘧啶在孕早期更安全,中晚期可换用甲巯咪唑,需定期进行胎儿超声监测。
产后免疫反跳可能诱发Graves病复发或桥本甲状腺炎甲亢期,表现为心悸、体重下降,需复查甲状腺功能,必要时重启抗甲状腺药物治疗。
妊娠合并甲亢患者应每4周检测甲状腺功能,保持低碘饮食,避免海带紫菜等高碘食物,分娩后6个月内需持续随访甲状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