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的判断方法主要有视力检查、屈光检查、视功能评估、眼底检查。
1、视力检查
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测裸眼视力,近视患者远视力下降但近视力正常,裸眼视力低于5.0需警惕。
2、屈光检查
使用电脑验光仪或检影验光确定屈光度数,近视表现为负球镜度数,散瞳验光可排除假性近视。
3、视功能评估
包括调节幅度、集合功能等检测,近视可能伴随调节滞后,视疲劳症状加重需进一步检查。
4、眼底检查
通过眼底镜观察视网膜变化,高度近视可能出现视盘倾斜、豹纹状眼底等特征性改变。
日常注意保持用眼距离,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定期进行眼科检查有助于早期发现视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