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孕妇可能对胎儿造成垂直传播感染,导致先天性梅毒、流产或死胎等严重后果。孕期梅毒的影响程度主要与感染阶段、治疗时机、孕妇免疫状态、胎儿暴露时间等因素相关。
早期梅毒(一期、二期)的母婴传播概率较高,未经治疗时胎儿感染率可达80%;晚期梅毒传染性降低,但可能引发胎儿发育异常。
孕早期规范使用苄星青霉素治疗可降低90%以上传播风险,孕28周后治疗仍能减少胎儿感染概率。
孕妇免疫功能低下可能加速梅毒螺旋体扩散,增加胎盘感染概率,需监测CD4细胞计数等免疫指标。
胎儿在妊娠16周后可能通过胎盘感染,孕晚期感染更易导致新生儿活动性梅毒。
所有孕妇应在首次产检时进行梅毒筛查,确诊后立即开始青霉素治疗并定期复查血清滴度,分娩后需对新生儿进行预防性治疗及随访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