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疗后遗症主要包括放射性皮炎、放射性肺炎、放射性心脏损伤、放射性臂丛神经损伤等。放疗后遗症的发生概率与放疗剂量、照射范围、个体差异等因素相关。
表现为照射区域皮肤红肿、脱屑、瘙痒,严重者可出现溃疡。治疗以局部护理为主,可使用医用敷料保护创面,避免抓挠刺激。
多发生于放疗后2-3个月,表现为咳嗽、气促、低热。可能与肺泡损伤、炎症反应有关,需进行肺功能评估,必要时使用糖皮质激素。
常见于左侧乳腺癌放疗,表现为心悸、胸闷。可能与冠状动脉损伤、心肌纤维化有关,需定期进行心电图和心脏超声检查。
表现为上肢麻木、无力,可能与神经纤维化有关。需进行神经电生理检查,可配合营养神经药物和康复训练。
建议放疗后定期复查,保持照射区域皮肤清洁干燥,适当进行上肢功能锻炼,出现不适及时就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