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炎患者能否怀孕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评估,轻度稳定期患者可在严密监测下妊娠,中重度或活动期患者建议暂缓生育。
通过心脏超声和NT-proBNP检测评估心室射血分数,心功能Ⅱ级以下且半年内无发作史者相对安全。
妊娠前需停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致畸药物,改用妊娠期安全的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
需心血管科与产科联合随访,妊娠期间每月进行心电图和心肌酶谱监测,第三孕期建议每周胎心监护。
心功能Ⅰ-Ⅱ级可尝试阴道分娩,Ⅲ级以上或合并肺动脉高压者需择期剖宫产,分娩时需有心脏重症团队 standby。
计划妊娠前应完成6个月病情稳定期观察,妊娠期间严格限制钠盐摄入,每日体重增长不超过0.5公斤,避免呼吸道感染诱发心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