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过少是指妊娠期间羊水量少于300毫升,临床诊断标准为羊水指数小于5厘米或最大羊水池深度小于2厘米。
1、诊断标准
通过超声测量羊水指数或最大羊水池深度评估,羊水指数小于5厘米为绝对羊水过少,5-8厘米为临界值。
2、高危因素
胎盘功能减退、胎儿泌尿系统畸形、胎膜早破是主要病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和过期妊娠也可导致。
3、监测方法
需定期进行胎心监护、超声检查及生物物理评分,动态观察羊水量变化和胎儿宫内状况。
4、处理原则
根据孕周和胎儿情况选择处理方案,包括补液治疗、羊膜腔灌注或适时终止妊娠等措施。
孕妇应保持充足水分摄入,定期产检,出现胎动异常需立即就医,避免长时间仰卧位影响胎盘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