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煎煮后冷却可以重新加热,但重复加热次数不宜超过2次,药效可能因成分氧化或挥发而降低。
1、药效影响:
反复加热可能导致部分挥发性成分流失,如薄荷、紫苏等含芳香油类药材,药效会逐渐减弱。
2、储存条件:
冷却后的中药应密封冷藏保存,避免细菌污染,24小时内未服用需丢弃。
3、加热方式:
建议隔水加热至60-70℃,避免直接煮沸破坏有效成分,每次加热后需充分搅拌。
4、特殊药材:
含胶类或动物性药材如阿胶、龟板胶,反复加热易致药液黏稠结块,建议单次加热服用。
服用中药期间避免食用辛辣刺激食物,建议加热后药液温度控制在40℃左右饮用,若药液出现絮状物或酸味应立即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