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视力正常范围为1.0或5.0(对数视力表),实际视力受年龄、屈光状态、眼部疾病、测量环境等因素影响。
儿童视力随发育逐步提升,3岁儿童正常视力约0.6,6岁可达1.0;中老年人可能因晶状体调节力下降出现老视。
近视、远视或散光等屈光不正会导致裸眼视力低于1.0,但矫正后可达正常标准,需通过验光确认具体度数。
白内障、青光眼等器质性疾病可能造成视力下降,常伴随视物模糊、畏光等症状,需眼科专项检查确诊。
光线强度、视力表距离、被测者状态等因素可能影响结果,规范检查应在标准照明下使用投影或灯箱视力表。
建议定期进行视力检查,青少年每半年一次,成人每年一次,发现视力异常及时到眼科就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