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感染水痘通常无须终止妊娠,具体处理需根据孕周、感染严重程度及并发症风险综合评估,主要干预措施包括抗病毒治疗、胎儿监测及产科随访。
孕12周前感染可能增加胎儿先天性水痘综合征风险,需通过超声排查胎儿畸形。若无异常可继续妊娠,但需严密监测。
此阶段胎儿器官已形成,风险显著降低。若出现高热或肺炎等并发症,需住院接受阿昔洛韦静脉治疗,同时进行胎心监护。
分娩前5天至产后2天感染可能导致新生儿水痘,需在出生后立即注射水痘-带状疱疹免疫球蛋白预防重症。
孕妇出现水痘性肺炎、脑炎等严重并发症时,需多学科会诊评估母婴安全,极少数情况下才考虑终止妊娠。
建议孕妇避免接触水痘患者,未免疫者孕前接种疫苗,感染后尽早就医并避免使用阿司匹林等退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