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药物流产是否完全可通过观察阴道出血变化、腹痛程度、妊娠反应消退情况及超声检查确认,主要依据包括出血量逐渐减少至停止、无持续性剧烈腹痛、妊娠相关症状消失及B超显示宫腔内无残留组织。
流产后出血量应逐渐减少,约1-2周内停止。若出血超过月经量或持续3周以上,可能提示不全流产,需复查血HCG及超声。
轻微阵发性腹痛属于正常子宫收缩反应。若出现剧烈腹痛伴发热,需警惕感染或宫腔残留,建议及时就医。
成功流产后恶心、乳房胀痛等早孕症状应在1周内明显减轻。若症状持续存在,需排除绒毛残留可能。
流产后2周需复查B超,宫腔内无妊娠囊及异常回声提示完全流产。残留组织大于15毫米或伴血流信号需行清宫术。
药物流产后应遵医嘱按时复查,避免剧烈运动,观察体温及分泌物性状,出现异常出血或发热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