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度近视通常指近视度数超过1000度,属于病理性近视范畴,可能伴随眼底病变风险。
1、定义标准:
国际标准将600度以上称为高度近视,1000度以上归类为超高度近视,此时眼轴长度多超过26毫米。
2、病理特征:
超高度近视患者眼球壁变薄,易发生视网膜裂孔、黄斑变性等并发症,需定期进行眼底检查。
3、矫正方式:
框架眼镜矫正效果有限,常需选择角膜接触镜、有晶体眼内镜植入术或晶体置换术等干预手段。
4、防控重点:
青少年期控制近视进展是关键,可考虑角膜塑形镜、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等延缓眼轴增长措施。
建议超高度近视患者避免剧烈运动,每半年进行散瞳眼底检查,出现闪光感或视野缺损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