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检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时间可能受到孕妇高危因素、血糖异常史、胎儿发育状况、医疗机构建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多数孕妇在孕24-28周需完成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此时胎盘激素对抗胰岛素作用最明显,能有效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存在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妇,可能需提前至孕16-18周初次筛查,必要时孕晚期重复进行。
孕早期发现空腹血糖异常者可能延后检查,需先通过饮食运动控制血糖稳定后再行确诊试验。
多胎妊娠或胎儿生长异常等情况,医生会根据超声和血糖监测结果灵活调整检查时间。
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空腹8-14小时抽血,服糖后静坐避免误差,异常结果需配合营养科制定控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