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9天内可以考虑药物流产,超过49天通常需手术终止妊娠。药物流产适用于孕囊直径小于特定范围、无禁忌症的早期妊娠,主要药物有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等。
药物流产需在停经49天内完成,孕囊过大会增加不全流产概率。用药前需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
常用方案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前者拮抗孕激素,后者促进子宫收缩。用药须严格遵循医嘱。
异位妊娠、肾上腺疾病、长期激素治疗者禁用。哮喘、青光眼患者需评估风险。
用药后需监测出血量及孕囊排出情况,2周后复查超声确认流产效果,必要时清宫。
药物流产后应休息两周,避免剧烈运动,出现发热或大出血需立即就医。术后1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及盆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