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两周通常不建议药物流产,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早期妊娠,但需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后由医生评估实施。
临床孕周从末次月经首日计算,实际受孕时间可能晚于两周,需通过超声检查明确胚胎发育情况。
极早期妊娠可能存在宫外孕风险,盲目药流可能导致输卵管破裂等严重并发症,表现为剧烈腹痛和阴道大出血。
哮喘、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等疾病患者禁用米非司酮,青光眼患者禁用米索前列醇,需完善用药前检查。
孕囊过小时药物流产失败率较高,可能导致不全流产需清宫手术,表现为持续出血和HCG水平不降。
建议立即到妇产科就诊,通过血HCG和超声检查明确妊娠状态,所有流产操作须在医疗机构监护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