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B超检查一般在孕6-8周进行,实际时间需根据孕囊发育情况、孕妇症状、既往妊娠史、医生建议等因素综合决定。
1、孕6-8周:
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胎芽,排除宫外孕或胚胎停育,此时经阴道B超更清晰。
2、孕11-13周:
NT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需配合血清学筛查共同判断。
3、孕20-24周:
大排畸超声系统筛查胎儿结构畸形,需选择三级医院进行详细检查。
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及羊水情况,胎位不正者需增加检查频次。
孕期B超检查应遵医嘱安排,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适当憋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