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筛检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检查时间可能受到孕妇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糖尿病史、家族遗传因素等影响。
1、孕妇年龄:
35岁以上高龄孕妇可能需提前至孕16-18周初次筛查,高龄妊娠会增加妊娠期糖尿病风险。
2、体重指数:
孕前体重指数超过25的孕妇建议在孕早期进行基线评估,肥胖是妊娠期糖尿病的独立危险因素。
3、糖尿病史:
有妊娠期糖尿病史或糖耐量异常史的孕妇,应在首次产检时即进行血糖检测。
4、家族遗传:
直系亲属有2型糖尿病的孕妇需加强监测,必要时在孕中期重复进行糖耐量试验。
建议所有孕妇按时完成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空腹8-14小时后于早晨接受采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