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必须做的产检主要包括孕早期超声检查、孕中期唐氏综合征筛查、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和孕晚期胎心监护。
孕6-8周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活性,排除宫外孕或胚胎停育等异常情况。
2、唐氏综合征筛查
孕15-20周进行血清学联合筛查或无创DNA检测,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
3、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孕24-28周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及时发现妊娠期糖代谢异常。
4、孕晚期胎心监护
孕32周后定期进行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状况及胎盘功能。
建议孕妇按时完成规定产检项目,同时保持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出现异常胎动或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