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一般在停经35-42天左右可以做B超,具体时间受月经周期、受孕时间、胚胎发育速度、检查目的等因素影响。
月经周期规律的女性,停经35天后经腹部B超可见孕囊;周期较长者排卵延迟,建议适当推迟检查时间。
受精卵着床后约2周B超可显示宫内孕囊,若受孕时间晚于推算日期,需按实际排卵日顺延检查时机。
发育正常的胚胎在停经42天左右可见胎心搏动,若既往有流产史或本次妊娠反应不明显,可提前至35天检查确认宫内妊娠。
仅确认怀孕位置可较早检查,观察胎心胎芽则建议等到停经49天左右,排除宫外孕或胚胎停育需遵医嘱复查。
建议孕早期保持规律作息,避免剧烈运动,饮食清淡均衡,出现腹痛或阴道出血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