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一般从确诊怀孕后开始,整个孕期通常进行10-12次左右,检查时间主要分为早期检查、中期检查、晚期检查、临产检查四个阶段。
停经6-8周进行首次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和胎心搏动,同时完成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等基础检验。
孕11-13周进行NT筛查,孕15-20周完成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孕20-24周安排系统超声排畸检查。
孕28周后每两周检查一次,监测血压、血糖、胎位及胎儿生长情况,孕34周起增加胎心监护项目。
孕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评估骨盆条件、胎儿体重及羊水状况,为分娩方式选择提供依据。
孕期检查应遵循医生安排的时间节点,结合自身健康状况适当调整频率,日常注意均衡饮食、适度活动并保持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