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通常建议在停经6到8周进行首次产检,后续产检时间主要根据孕周安排,一般包括早孕期、中孕期和晚孕期三个阶段。
停经6到8周建议进行B超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和胎心情况。孕11到13周加6天进行NT检查,评估胎儿早期发育风险。
孕15到20周进行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孕20到24周进行系统B超排畸检查,孕24到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孕30周后每2到4周产检一次,孕34周后每周产检一次,重点监测血压、尿蛋白、胎心及胎儿生长情况。孕36周后增加胎心监护频率。
有流产史、高龄或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情况的孕妇,产检频率需适当增加,建议遵医嘱制定个体化产检计划。
产检期间注意均衡饮食,适当补充叶酸和铁剂,保持适量活动,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胎动异常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