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产检通常从确诊早孕开始,整个孕期约需进行9至13次规范检查,检查频率与孕周密切相关,主要包括早孕期、中孕期、晚孕期三个阶段的系统安排。
停经后6至8周进行首次B超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搏动,同时建立孕妇档案并完成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等基础检验。
孕11至13周进行NT超声筛查,孕15至20周完成唐氏血清学筛查,孕20至24周安排系统排畸超声检查,孕24至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孕28周后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及胎位评估,孕34周起增加胎心监护项目,孕36周后改为每周检查一次。
孕37周左右进行足月前的全面评估,包括B超估重、骨盆测量、凝血功能及感染指标复查,孕40周后如未临产需加强监护频率并评估分娩方式。
孕期产检项目较多,建议严格遵照产科医生的个体化指导完成各阶段检查,日常注意均衡饮食、适度活动、监测体重增长及胎动变化,出现腹痛、阴道流血、胎动异常等情况随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