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产检通常从确认妊娠后开始,整个孕期一般需要进行10到12次左右,主要检查时间节点有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临产前。
怀孕6到13周进行首次产检,建立档案,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传染病筛查及超声确定宫内妊娠。
孕14到27周每四周检查一次,重点进行唐氏筛查、糖耐量试验及系统超声排畸检查,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孕28到36周每两周检查一次,监测血压、宫高、腹围、胎心率及胎位,评估孕妇有无妊娠期高血压或贫血等并发症。
孕37周后每周检查一次,进行胎心监护、超声评估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结合骨盆条件制定分娩计划。
孕期产检请按时进行,日常注意均衡饮食,适量活动,保证充足睡眠,出现腹痛、阴道流血或胎动异常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