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通常在停经6-8周进行首次检查,整个孕期需按阶段完成多次检查。检查安排主要与孕周、母体状况、胎儿发育及既往病史有关,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停经6-8周建议进行B超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和胎心胎芽,排除宫外孕风险。同时抽血检测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孕酮水平,评估胚胎发育情况。
孕11-13周进行颈项透明带检查,孕20-24周进行系统排畸B超,可筛查胎儿结构异常。孕24-28周需完成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排查妊娠期糖尿病。
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孕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包括胎心监护、B超评估胎儿大小和羊水量,监测血压及尿蛋白,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高龄孕妇或有流产史者,孕12周后可考虑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或羊膜腔穿刺。有慢性病史者需在孕前及孕早期增加相应专科检查,调整用药方案。
孕期检查应遵医嘱按时进行,日常注意均衡饮食、适度活动、保持情绪稳定,出现腹痛、阴道流血或胎动异常时随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