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5
〕
4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
>
的通知》(国办发〔
2016
〕
41
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政策,鼓励北京市创新药物研制,优化北京市医药产业资源配置,加强上市许可药品的监督管理,我局组织制订了《北京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至我局药品注册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建武。
联系电话:
010-83979471
。
电子邮箱:
zhucechu@bjda.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
“
北京市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反馈意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
70
号中环广场
A
座
1313
室药品注册处。
邮政编码:
100053
。
附件:北京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