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月15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
健康领路人
发布时间:2026-09-1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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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9月15日起,上海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种目录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疫苗费用与注射服务费可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关于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待遇发〔2026〕30号),将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的支付范围拓展至非免疫规划疫苗,并支持医保家庭共济[1]。

一、政策要点: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
支付范围方面,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种《上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集团采购中选产品目录》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含被动免疫类生物制剂),其疫苗费用及对应的注射服务费,可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1][2]。这里的关键词是"历年结余资金":使用个人账户中历年积累的结余部分,而非当年账户资金。
家庭共济方面,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直接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加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可通过组建医保家庭共济网,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相关接种费用[2][3]。这一安排使没有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也能用上家庭中职工医保参保人的结余资金。
政策出台依据为《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与《关于做好2026-2027流行季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时借鉴了部分省市做法[2]。流感疫苗接种季临近,是这项政策选择此时落地的直接背景。
二、疫苗品种与价格如何确定
纳入支付范围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与价格,以《上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集团采购中选产品目录》为准,由上海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公布,市民可通过该平台服务网查询具体目录内容[2]。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与使用管理,由市疾控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1]。
参保人员查询医疗机构可接种疫苗品种的渠道有两类:一是各接种门诊供应的品种以现场公示为准;二是通过"随申办""健康云"应用或小程序、"上海疾控"微信公众号在线查询[2]。
三、免疫规划疫苗与非免疫规划疫苗的区别
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与非免疫规划疫苗两类。免疫规划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接种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公民自费、自愿选择接种,接种时收取疫苗费用以及注射服务费[3]。此次政策调整涉及的正是后者,流感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水痘疫苗、肺炎球菌疫苗等常见的自费疫苗多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
具体哪些品种在本次支付范围内,以各接种门诊现场公示的品种与《上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集团采购中选产品目录》为准[2]。有意接种的市民可提前向接种门诊确认疫苗品种、库存与是否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
四、家长关心的三个问题
孩子是居民医保,能用这项政策吗
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也就没有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可由家长组建家庭共济网,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接种费用[2]。参加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同样通过家庭共济资金支付[2]。
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怎么办
可以正常接种。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或者家庭共济资金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使用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2]。
参加优惠或免费接种活动如何结算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只支付个人实际需要支付的部分。参与企业优惠活动的,结算时按照优惠后个人实际应付的金额扣款;对于免费剂次、赠送剂次,或者费用已由财政、工会、企业等全额承担的,个人账户不再重复支付[2]。
五、查询渠道与操作提示
接种门诊信息可通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便民服务"栏目查询,内容包括是否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如有调整以各接种门诊公告为准,可提前电话确认[2]。
咨询渠道方面:疫苗品种、库存、预约与接种服务可拨打上海卫生健康热线12320;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与其他医保政策可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也可通过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2]。
家庭共济网的开通方式: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在"随申办"的"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组建家庭共济网,共济方式选择"共济支付",家庭成员即可使用共济资金支付接种费用[2]。
用户还关注以下问题
Q:哪些疫苗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A: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种《上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集团采购中选产品目录》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疫苗费用与注射服务费可由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Q:孩子没有个人账户,接种自费疫苗怎么付?
A: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家长可组建医保家庭共济网,使用家庭共济资金为孩子支付接种费用。
Q:个人账户余额不够还能接种吗?
A:可以。不足部分使用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不影响正常接种。
Q:在别的城市接种能用上海个人账户吗?
A:政策适用的范围是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种。异地接种的相关规定,可拨打12393医保热线确认。
Q:这项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A:自2026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此后国家有最新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1]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关于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医保待遇发〔2026〕30号[EB/OL]. (2026-09-04)[2026-09-16].
[2]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EB/OL]. (2026-09-14)[2026-09-16].
[3] 新华网. 上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EB/OL]. (2026-09-14)[2026-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