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结核需要做哪些检查

妊娠合并肺结核需进行结核菌素试验、胸部影像学检查、痰涂片检查、痰培养检查、血液检查等五项核心检查。
通过皮内注射结核菌素观察皮肤反应,判断是否存在结核感染。妊娠期需注意假阴性可能,需结合其他检查综合评估。阳性反应提示需进一步排查活动性结核。
首选低剂量胸部CT或铅防护下的X线检查,减少胎儿辐射暴露。影像学可明确肺部病灶范围及活动性,但需权衡诊断价值与辐射风险,孕早期尽量避免。
连续3天晨痰抗酸染色镜检,快速筛查结核分枝杆菌。阳性结果可初步确诊,但阴性不能排除感染。妊娠期痰液粘稠度增加可能影响检出率。
采用液体培养基进行分枝杆菌培养,是诊断金标准。需时4-8周,可同时进行药敏试验。孕产妇痰标本需严格生物安全防护,避免实验室感染。
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γ-干扰素释放试验等。监测贫血及炎症指标,评估全身状况。干扰素释放试验不受卡介苗接种影响,辅助诊断潜伏性结核感染。
妊娠期结核检查需兼顾母婴安全,建议在感染科与产科共同监护下完成。日常注意佩戴口罩隔离、分餐制预防传播,保持居室通风,每日监测胎动。营养方面需增加优质蛋白和维生素A/D摄入,如鸡蛋、深海鱼、胡萝卜等,避免生冷食物。适度进行散步等低强度运动,保证充足休息,出现咯血或宫缩异常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