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什么时候可以做B超检查

妇产科编辑 医路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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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怀孕

怀孕后首次B超检查建议在孕6-8周进行,具体时间需根据妊娠情况、胚胎发育状态、孕妇症状、既往病史及医生评估综合决定。

1、孕早期确认:

孕6周左右B超可观察到孕囊位置,排除宫外孕风险。此时检查能确认是否为宫内妊娠,同时评估胚胎数量。阴道B超较腹部B超能更早发现孕囊,适合有腹痛或出血症状的孕妇

2、胎心监测:

孕7周左右多数胚胎出现原始心管搏动,B超可检测胎心活动。若此时未见胎心,需结合血HCG水平判断胚胎活性,1-2周后复查。既往有流产史的孕妇建议在此阶段重点监测。

3、NT筛查准备:

孕11-13周需进行NT检查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此为首次排畸筛查。提前在孕10周左右B超确认胎儿头臀径符合孕周,确保NT检查时机准确。高龄孕妇或家族有染色体异常史者需严格按时检查。

4、异常妊娠排查:

出现阴道流血、剧烈腹痛等症状需立即B超检查,排查葡萄胎、胚胎停育等异常情况。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或辅助生殖技术受孕者,建议提早至孕5周开始监测。

5、个体化调整:

月经不规律孕妇需根据排卵日推算实际孕周调整检查时间。双胎妊娠需增加B超频次,首次检查建议不晚于孕7周。有剖宫产史者需重点观察孕囊与子宫瘢痕位置关系。

孕期B超检查需遵医嘱合理安排频次,孕早期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查前1小时饮用500毫升水保持膀胱适度充盈可提升图像清晰度,但孕12周后通常无需憋尿。日常注意补充叶酸和优质蛋白,避免剧烈运动和长时间站立,出现头晕、腹痛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保持规律作息和情绪稳定有助于胚胎健康发育,后续需按时完成孕中期大排畸及孕晚期生长发育评估等系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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