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什么情况须实施引产术

分娩期编辑 健康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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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孕妇

孕妇在胎儿严重畸形、妊娠高血压疾病危及生命、胎盘早剥大出血、胎死宫内或母体严重器官功能障碍时须实施引产术。引产是人为诱发子宫收缩终止妊娠的医疗措施,需严格评估指征并由专业医生操作。

1、胎儿严重畸形

经超声或基因检测确诊胎儿存在无脑儿、严重心脏畸形等致死性畸形时,继续妊娠可能增加母体风险。此时需通过羊膜腔内注射利凡诺尔引产术或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药物引产终止妊娠。术前需完善凝血功能检查,术后需预防感染和出血。

2、妊娠高血压疾病

发生子痫前期重度或子痫发作,伴随持续性头痛、视物模糊、肝酶升高时,可能引发胎盘早剥、脑出血等多器官衰竭。采用静脉滴注缩宫素引产前需控制血压,必要时联合硫酸镁解痉治疗。病情危重者需在重症监护下进行。

3、胎盘早剥大出血

胎盘早期剥离导致阴道大量出血伴子宫强直性收缩时,可能引发凝血功能障碍和胎儿窘迫。需立即行人工破膜联合缩宫素静脉滴注引产,出血量超过1000ml需同时输血治疗。隐匿性胎盘早剥需通过胎心监护和超声确诊。

4、胎死宫内

确诊胎儿宫内死亡超过2周未自然临产时,滞留的胎儿组织可能引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可采用米索前列醇阴道给药或水囊引产术,死胎较大者需预防产道损伤。引产后需检查胎儿染色体及母体凝血指标。

5、母体器官衰竭

孕妇合并重度心脏病、肝功能衰竭等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生命时,需多学科会诊评估引产时机。心功能III-IV级者宜选择对循环影响较小的水囊引产,肝衰竭患者需纠正凝血异常后再行药物引产。

引产术后需密切监测体温、宫缩及出血情况,保持会阴清洁预防感染。饮食应补充优质蛋白如鱼肉、豆制品促进组织修复,适量摄入动物肝脏帮助造血。术后1个月内避免盆浴和性生活,出现发热或异常出血需及时复诊。心理疏导有助于缓解终止妊娠带来的情绪压力,建议家属陪伴并提供专业心理咨询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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