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皮肤接触能致癌的液体

皮肤科编辑 医言小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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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皮肤

通过皮肤接触能致癌的液体主要包括苯、砷化合物、甲醛、石棉纤维悬浮液以及某些多环芳烃类物质。长期或反复接触这些液体可能增加皮肤癌或其他恶性肿瘤的风险,需严格做好职业防护与日常规避。

1、苯类液体

苯作为工业溶剂常见于油漆、胶黏剂中,其代谢产物可破坏DNA引发白血病。接触后可能出现皮肤红斑、脱脂性皮炎,长期暴露需监测血常规。职业暴露者应穿戴丁腈手套和防护服,沾染后立即用肥皂水冲洗。

2、砷化合物

含砷农药或木材防腐剂中的亚砷酸钠,通过皮肤吸收后易诱发鳞状细胞癌。初期表现为掌跖角化、色素沉着,后期可能恶变。处理此类物质需佩戴氟橡胶手套,污染区域应用硫化铁溶液中和处理。

3、甲醛溶液

浓度超过10%的甲醛溶液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1类致癌物,可导致鼻咽癌和髓系白血病。接触后引发皮肤硬化、甲床溶解,配制时须在通风橱操作并使用聚氯乙烯防护装备。沾染后需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4、石棉悬浮液

破损石棉制品产生的含石棉纤维液体,经皮肤侵入可能诱发间皮瘤。接触部位会出现石棉疣样增生,纤维沉积后致癌潜伏期可达20年。清理时应使用HEPA过滤吸尘器,严禁干扫或高压水枪冲洗。

5、煤焦油衍生物

沥青、杂酚油中的苯并芘等物质易诱发职业性皮肤癌。接触后出现光毒性皮炎、黑色素沉着,长期可进展为鲍温病。作业时需穿戴铝箔防护服,清洁时先用植物油擦拭再用十二烷基硫酸钠清洗。

日常生活中应避免直接接触废旧电子产品拆解液、劣质染发剂等可能含致癌物质的液体。进行高危作业时必须配备防护面罩、化学防护手套等装备,工作服须单独清洗。若意外接触致癌液体超过15分钟或出现皮肤溃疡、硬结等症状,应立即赴肿瘤科或职业病防治院就诊,必要时进行病理活检。居家接触可疑致癌物后,建议用生理盐水冲洗后涂抹二巯丙醇软膏临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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