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肿瘤的并发症
皮肤肿瘤可能引发感染、溃疡、转移等并发症。皮肤肿瘤主要包括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黑色素瘤等类型,其并发症与肿瘤性质、进展程度及治疗方式密切相关。
1、感染
皮肤肿瘤破溃后可能继发细菌感染,常见病原体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或链球菌。感染表现为局部红肿、疼痛、脓性分泌物,严重时可引起发热等全身症状。需通过清创换药控制感染,医生可能开具莫匹罗星软膏、夫西地酸乳膏等外用抗生素,或头孢克洛胶囊、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等口服药物。免疫抑制患者感染风险更高。
2、溃疡
肿瘤生长过快导致血供不足或治疗损伤可能形成慢性溃疡,多见于下肢或受压部位。溃疡基底可见坏死组织,边缘不规则,可能伴有恶臭分泌物。治疗需结合肿瘤切除与创面修复,使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促进愈合,严重时需皮瓣移植。长期不愈的溃疡可能恶变为鳞癌。
3、局部浸润
侵袭性肿瘤可向深层侵犯肌肉、骨骼或神经,如基底细胞癌浸润眼眶可导致视力障碍,鳞癌侵犯面神经会引起面瘫。磁共振成像有助于评估浸润范围,治疗需扩大切除范围并联合放疗。甲氨蝶呤片等化疗药物可能用于无法手术的病例。
4、淋巴转移
黑色素瘤和低分化鳞癌易通过淋巴系统转移,表现为区域淋巴结肿大、质地坚硬。前哨淋巴结活检可明确分期,确诊后需淋巴结清扫术。转移早期可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等免疫治疗药物,晚期可能联合达卡巴嗪注射液化疗。
5、远处转移
晚期肿瘤可通过血行转移至肺、肝、脑等器官,黑色素瘤脑转移概率较高。转移灶可引起相应器官功能障碍,如咳嗽、黄疸、头痛等症状。PET-CT有助于全身评估,治疗需根据转移部位选择靶向药维莫非尼片或立体定向放疗。
皮肤肿瘤患者应定期随访监测并发症,避免搔抓或摩擦病变部位。日常需加强营养摄入,保证优质蛋白和维生素补充以促进组织修复。外出时使用物理防晒霜保护皮肤,术后患者应按医嘱清洁伤口。出现新发肿块、淋巴结肿大或不明原因消瘦时须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