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打生长激素
生长激素通常用于治疗生长激素缺乏症、特发性矮小症、特纳综合征等疾病引起的生长发育障碍。使用生长激素需严格遵循医生评估,主要适应证包括生长激素缺乏症、特发性矮小症、特纳综合征、慢性肾功能不全导致的生长障碍、小于胎龄儿持续矮小等。
1、生长激素缺乏症
生长激素缺乏症是由于垂体分泌生长激素不足导致的生长发育迟缓。患者可能出现身高低于同龄人、生长速度缓慢、骨龄延迟等症状。确诊需通过生长激素激发试验。治疗通常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如赛增水剂、安苏萌粉剂等。医生会根据体重和病情调整剂量,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血糖、甲状腺功能等指标。
2、特发性矮小症
特发性矮小症是指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同种族人群平均值两个标准差以上,且排除其他已知病因的矮小。患者骨龄正常或稍延迟,生长激素激发试验结果可能正常。对于符合特定标准的患儿,医生可能建议使用生长激素治疗,如金赛增水剂等。治疗期间需每3-6个月评估生长速度和不良反应。
3、特纳综合征
特纳综合征是一种女性染色体异常疾病,表现为身材矮小、性腺发育不良等。生长激素治疗可帮助改善最终身高,常用药物如诺泽水剂。治疗通常从4-6岁开始,持续至骨龄接近闭合。同时可能需要配合雌激素替代治疗促进第二性征发育。治疗期间需监测脊柱侧弯、听力障碍等并发症。
4、慢性肾功能不全
慢性肾功能不全患儿常伴随生长迟缓,可能与代谢紊乱、营养不良等因素有关。在控制原发病基础上,医生可能建议使用生长激素改善生长速度,如珍怡粉剂。治疗需在肾移植或透析前开始,并持续至青春期结束。需密切监测肾功能、电解质平衡及药物不良反应。
5、小于胎龄儿持续矮小
小于胎龄儿若在2-4岁时身高仍未追赶至正常范围,可能存在持续矮小。对于符合特定生长标准的患儿,医生可能建议使用生长激素治疗,如海之元水剂等。治疗通常在3岁后开始,需排除其他导致矮小的疾病。治疗期间需定期评估生长速度、骨龄进展及代谢指标。
使用生长激素需严格遵循医嘱,治疗前需完善垂体MRI、骨龄评估等检查。治疗期间应保持均衡饮食,适当补充优质蛋白和钙质,避免剧烈运动防止股骨头滑脱。定期监测血糖、甲状腺功能等指标,发现头痛、视力变化等不良反应及时就医。生长激素治疗是一个长期过程,家长需配合医生做好生长发育监测和用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