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三期怎么认定
高血压三期通常根据靶器官损害程度认定,主要依据持续性血压升高合并心、脑、肾等器官功能衰竭或严重并发症。
高血压三期认定需结合临床症状与检查结果。心脏损害表现为左心室肥厚、心力衰竭或心肌梗死,可通过心电图或超声心动图确诊。脑血管损害包括脑出血、脑梗死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需通过头颅CT或MRI明确。肾脏损害以血肌酐超过177μmol/L或估算肾小球滤过率低于30ml/min为标志,伴随蛋白尿或肾功能衰竭。眼底检查发现视网膜出血、渗出或视盘水肿也属于三期表现。血管病变如主动脉夹层或外周动脉闭塞同样纳入评估标准。
部分患者虽血压控制不佳但未出现明显靶器官损害,需与三期严格区分。例如单纯血压波动或轻度左心室舒张功能不全属于二期范畴。某些继发性高血压如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但需先明确原发病因再分期。老年患者因血管硬化可能出现假性高血压现象,需通过动态血压监测排除误判。
高血压三期患者需严格低盐低脂饮食,每日钠摄入量控制在2-3克,增加富含钾的蔬菜水果摄入如香蕉、菠菜。建议进行适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或游泳,每周3-5次,每次30分钟,避免剧烈运动引发心脑血管事件。戒烟限酒,保持规律作息,定期监测血压及靶器官功能。遵医嘱联合使用钙拮抗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及利尿剂等药物,不可自行调整剂量。每1-3个月复查心电图、肾功能及眼底检查,出现胸闷、水肿或视物模糊等症状时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