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引产术有哪些的禁忌证
中期引产术的禁忌证主要有严重全身性疾病、生殖道炎症、前置胎盘或胎盘植入、子宫手术史、骨盆狭窄或畸形等。需由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适合手术。
1、严重全身性疾病
患有严重心脏病、肝肾功能衰竭、凝血功能障碍等全身性疾病时,引产手术可能加重病情或诱发多器官衰竭。这类患者需先控制基础疾病,经多学科会诊评估风险后再考虑终止妊娠方案。
2、生殖道炎症
急性阴道炎、宫颈炎或盆腔炎患者需先抗感染治疗。未控制的炎症可能引发术中感染扩散,导致败血症、感染性休克等严重并发症。常见病原体包括淋球菌、衣原体等。
3、前置胎盘或胎盘植入
胎盘位置异常可能引发难以控制的大出血。完全性前置胎盘需选择剖宫取胎术,胎盘植入患者需备好介入栓塞等急救措施,此类情况需在三甲医院实施手术。
4、子宫手术史
既往有古典式剖宫产、子宫肌瘤剔除术等子宫手术者,瘢痕子宫在引产中发生破裂风险较高。需通过超声评估瘢痕厚度,必要时采用药物引产替代机械性方法。
5、骨盆狭窄或畸形
先天性骨盆狭窄或外伤导致的骨盆畸形可能阻碍胎儿娩出,增加产道损伤风险。需结合影像学测量数据选择合适引产方式,必要时需骨科协同处理。
拟行中期引产者术前应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传染病筛查等检查,通过超声明确胎盘位置及胎儿情况。术后需观察阴道出血量及子宫收缩情况,遵医嘱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2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1个月后复查评估恢复情况。出现发热、持续腹痛或大量出血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