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状疱疹性角膜炎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带状疱疹性角膜炎治疗前需注意避免揉眼、及时就医、停用隐形眼镜、防止交叉感染、记录症状变化等事项。该病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侵犯角膜引起,可能伴随眼痛、畏光、视力下降等症状。
1、避免揉眼
揉眼可能加重角膜上皮损伤,导致病毒扩散或继发细菌感染。患者应保持手部清洁,若出现眼痒或异物感,可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角膜受损时揉眼还可能引发角膜溃疡,增加治疗难度。
2、及时就医
出现眼红、流泪、视物模糊等症状时,须在24小时内就诊眼科。早期使用抗病毒滴眼液如更昔洛韦眼用凝胶可抑制病毒复制,延误治疗可能导致角膜瘢痕或永久性视力损害。就医时需详细描述疱疹出现时间及全身症状。
3、停用隐形眼镜
佩戴隐形眼镜会阻碍角膜氧交换,延缓上皮修复。治疗期间应改用框架眼镜,痊愈后需更换新镜片。软性隐形眼镜可能吸附病毒颗粒,继续使用会增加复发风险。
4、防止交叉感染
患者需单独使用毛巾、枕头等物品,定期煮沸消毒。病毒可通过眼部分泌物传播,家属接触患者后需用含酒精洗手液清洁。急性期应避免前往公共泳池或浴室。
5、记录症状变化
每日记录眼痛程度、视力变化及用药反应,就诊时提供给医生参考。拍照留存眼部疱疹形态有助于判断病情进展。若出现剧烈头痛或恶心呕吐,提示可能并发病毒性脑炎需紧急处理。
治疗期间保持充足睡眠有助于免疫力恢复,饮食宜选择富含赖氨酸的鱼类、豆类,限制精氨酸含量高的坚果巧克力摄入以免促进病毒复制。恢复期避免强光刺激,外出佩戴防紫外线眼镜。定期复查角膜荧光染色检查,直至医生确认病毒完全清除。若既往有免疫抑制疾病史,需提前告知医生调整治疗方案。




